两部门发文恢复征收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
搜狐财经·2025-08-01 18:30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对2025年8月8日前已发行的债券(含后续发行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1] - 金融债券被明确定义为境内金融机构法人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1] 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 政策调整原因是债券市场已发展壮大,市场认购踊跃,原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目标已经实现 [1] - 调整采取"新老划段"方式,旨在保证政策平稳实施,有利于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