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优化新股市场建簿配售比例可平衡机构与散户分配 增强定价准确性
新股定价机制优化 - 香港交易所推行新股市场定价优化措施 要求新股发售至少分配40%股份至建簿配售部分的投资者[1] - 回补机制修订后提供两种方案 发行人可选择无回补机制方案并分配最少10%股份至公开认购部分 或采用有回补机制方案维持5%初订比例[3] - 回补比例上限由建议的20%大幅提升至35% 允许发行人将最多60%发行股份分配至公开发售部分[4] 市场结构变化 - 香港市场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二十年前不足50%提升至当前接近90%的交易占比[1][2] - 新股交易规模较上世纪九十年代增长5至10倍 国际投资者和海外机构参与度显著提升[2] - 现行定价机制已27年未变 新规需适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结构变化[1][2] 定价准确性提升 - 机构投资者作为定价者与发行人直接商议定价 散户作为承价者按最终定价买入[2] - 缺乏足够定价者会导致上市后股价大幅波动 新规通过增加机构配售比例提升定价准确性[2] 公众持股量改革 - 取消单一25%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 引入根据市值设定的层级式标准[4][5] - 对A+H股发行人采用更灵活的初始公众持股量标准 同步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规定[6] - 正在咨询优化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 使大型上市公司能更灵活进行资本管理[6] 制度竞争力提升 - 新规旨在为发行人和投资者建立更灵活透明的新股定价与股份分配框架[1][2] - 改革使香港上市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 提升对全球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4][6][7] - 香港交易所将持续推进上市机制优化 预计数月后就整体竞争力提升启动新一轮咨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