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纠纷案件判决结果 - 香港高等法院发出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及其担任股东的建豪公司不得从汇丰银行账户中提取或转移任何资产,且不能以该资产做抵押,需交代账户详情,禁令持续至杭州诉讼最终判决为止[1] - 汇丰银行账户内资金原计划用于为三位私生子设立信托,但信托是否成立及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1] 遗嘱内容与资产分配 - 宗庆后生前签署两份遗嘱,均于2024年2月2日生效,一份涉及特定离岸资产但不涵盖建豪公司及其资产,另一份涉及中国大陆境内资产[1] - 遗嘱提名宗馥莉和宗庆后母亲王树珍为受益人,未提及三位私生子或杜建英,遗嘱执行人为陈汉律师和郭虹[1] 信托资产争议核心 -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信托资产是否包含汇丰银行账户本金及利息,宗馥莉认为仅利息属于信托资产,而三位私生子主张本金及利息均属信托范围[2][3] - 汇丰银行账户截至2024年5月31日净资产约17.99亿美元,主要包括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及少量现金和定期存款[3] 信托设立相关文件 - 争议涉及三份文件:宗庆后手写指示、委托书及宗馥莉与三位私生子签订的协议书[2][4] - 宗庆后手写指示明确信托为"不动本信托",仅分配利息收益,不得动用本金[3][4] - 委托书显示建豪公司除汇丰账户外还在高盛、渣打、瑞银等银行持有账户,具体金额未知[10][11] 协议内容与履行争议 - 协议约定宗馥莉需为三位私生子设立三个离岸信托,每个信托初始规模为7亿美元(总金额21亿美元),但汇丰账户资产未达21亿美元[5][16] - 宗馥莉被指控拖延设立信托、转移资金及改聘信托公司,原告申请限制其对账户资金的处置权[2][18] 信托设立过程与冲突 - 宗馥莉改聘信托公司为TMF Group,原计划由Trident Trust担任信托公司[19] - 宗馥莉在信托契约草案中提议其子女也可为受益人,并坚持任命自己为信托保护人,有权决定信托期限[20] - 法官认为宗馥莉的行为存在资产流失风险,批准保全令并禁止提取和设定抵押[21][22]
清流|宗馥莉是如何“输”掉香港官司的?
新浪财经·2025-08-01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