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完善"上审下"工作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1]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监督评价活动 [2] - 审计范围覆盖公司总部各部门及下属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及受托管理的所有单位 [3] 领导体制与组织架构 - 实行党委、董事会双重领导体制,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 [6][7] - 总部审计部归口管理日常工作,下设按地域划分的审计中心,层级视同二级公司部门 [9][10] - 审计部负责体系建设与人员管理,审计中心执行具体监督作业,形成一体化组织模式 [11] 审计队伍建设 - 按国资委要求配置专职人员编制,建设复合型审计团队,涵盖财务、法律、IT等多元专业背景 [12][13][15] - 建立专业化职级体系与双向流动机制,支持审计人员轮岗交流至其他业务部门 [16][17] - 审计人员需接受持续培训,掌握法律法规及新技术方法以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14] 审计职责与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制定审计制度、年度计划、推进数字化审计平台建设及重大政策落实监督等24项内容 [24] - 拥有调取经营资料、现场核查信息系统、提出整改意见及移送违法线索等11项法定权限 [25] - 需定期向党委、董事会汇报重大审计发现及整改情况,并获得履职保障支持 [26][27] 审计实施方式 - 采用审计项目与日常动态监督双轨模式,项目制聚焦重点单位/业务,动态监督实现实时风险监测 [28][29][30] - 审计项目需经通知、启动会、证据采集、报告复核等标准化流程,重大报告需党委书记批阅 [31][35][38][39] - 动态监督通过数字化扫描快速识别风险,形成专项报告并纳入整改台账跟踪 [30] 结果运用与问责机制 - 建立整改责任分级机制,审计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任免参考依据 [41][42] - 对拒绝配合、虚假整改的单位责任人移交追责机构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5][46] - 审计人员存在渎职或泄密行为将面临问责,履职受保护措施覆盖 [46][47] 制度更新与适用范围 - 本制度取代2020年旧版,自颁布日起生效,参股公司审计按公司章程执行 [49][50][48]
中国外运: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