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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个人境外股票交易计税规则 允许按年度盈亏互抵在目前税制下较为合理
上海证券报·2025-08-02 02:50

◎记者 李苑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杨表示,境外炒股本身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在从事投资 时,应充分考虑涉及的各类成本费用,全面评估投资风险。目前,我国对纳税人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 卖香港联交所股票,或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有免税规定,专家建议 有境外股票投资需求的投资者,可考虑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投资。 记者随后采访了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 取得境外所得应按年申报纳税,没有明确股票交易的亏损结转问题。目前,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公平原则 允许当年境外股票盈亏互抵,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且较为合理的处理措施。后续, 需要结合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专家建议,投资者要充分了解投资相关的各项政策规定,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提醒广大 纳税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取得境外所得应依法申报纳税。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应当适用20%的税率按次征收,其中,个人在境内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境 外直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