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近日,南京中院向公司送达(2025)苏01执1398号《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执行人:宋敬杰等163名投资者 2、被执行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裁定书主要内容:在执行宋敬杰等投资者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蓝丰生化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3)苏01民初1870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 存款人民币1,91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918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涉诉案件相关判决涉及的赔偿金额,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