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科创协同迈入法治化阶段:首部立法“决定”重点明确
第一财经·2025-08-02 11:28
长三角首部以协同立法的形式针对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制定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将有利于进一步破解制约 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瓶颈问题。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近日,《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下 称《决定》)通过,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将共同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在8月1日举行的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新闻发布会 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表示,这是长三角首部以协同立法的形式针对科技创新协同发 展制定的法律性问题决定,有利于进一步破解制约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瓶颈问题,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 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策源地。 为了培育长三角原始创新能力,《决定》规定,要建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培育和支持机制,共同推 进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提升国家科研机构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壮大 科技领军企业。同时还要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支持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及省域中心建设,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 施项目落地长三角。 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黄红表示,上海将强化在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