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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领导干部被处分!财政部再通报:厦门成都新增隐债均超600亿元
华夏时报·2025-08-03 08:42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典型案例 - 财政部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典型案例,合计新增隐性债务1410.14亿元,涉及厦门、成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地 [3][4] - 厦门市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安置型商品房等项目,新增隐性债务683.96亿元,其中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垫资578.97亿元 [5] - 成都市通过31家国有企业垫资支付城市有机更新项目费用,新增隐性债务614.08亿元,其中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垫资371.64亿元 [6][7] 隐性债务形成原因 - 隐性债务主要指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债务 [4] - 地方政府利用国有企业进行政府投融资活动,导致政府与企业投融资边界模糊,是隐性债务产生的体制原因 [4] - 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提升公共服务压力下,倾向于快速见效的方式,忽视财政健康与风险控制 [10] 典型案例处理措施 - 相关领导干部被问责,包括谈话提醒、书面检查、批评教育等,厦门和成都两地时任副市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批评教育 [11] - 财政部强调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要求各地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 [11] - 国家对隐性债务采取"零容忍"态度,通过高压监管态势为地方财政健康运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12] 其他地区隐性债务情况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通过4家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政府项目,新增隐性债务103.85亿元,其中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垫资83.21亿元 [8] -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重庆市武隆区、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分别新增隐性债务5.2亿元、1.6亿元和1.45亿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