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股东海南羽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计划减持不超过3%的公司股份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1] -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 [1]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 [1] 减持时间安排 - 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1] 减持原因 - 减持原因为公司商业安排及控股权稳定 [1]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1] -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 [1]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 [1] 减持时间安排 - 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1] 减持原因 - 减持原因为公司商业安排及控股权稳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