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内容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宣布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政策采取"新老划断"方式 存量债券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到期 [3] - 金融债券定义明确为境内金融机构法人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有价证券 [2] 政策背景与目的 - 此前免税政策旨在吸引资金进入债券市场 扩大市场规模 优化金融结构 [2] - 恢复征税原因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历史使命完成 避免资金过度沉淀在利率债内部 增加财政收入 [3] - 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免税政策提高投资者认购积极性 现阶段恢复征税符合税收公平性原则 [3] 市场影响分析 - 短期影响:新券发行成本上升 存量债券溢价交易 老券收益率可能低于新券 [4][5] - 8月1日公告发布后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1.7040%升至1.7175% 30年期特别国债从1.9180%涨至1.9300% 随后回落 [4] - 7月16-24日30年期国债收益率连续上涨至1.98% 创年内高位 [4] 中长期市场效应 - 长期看利率债成本优势下降 资金可能转向信用债或红利资产 对利率债偏利空 [5] - 税收成本拉平后信用利差将收窄 提升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功能 [4][5] - 当前资产荒格局未扭转 但单边牛市行情可能中断 震荡行情延续 [6] 投资者相关条款 - 个人投资者国债利息收入仍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调整不影响个税优惠 [6] - 人民银行曾指出税收制度设计会影响债券市场价格形成和利率基准作用发挥 [6] - 公募基金和理财资管产品交易价差享有税收减免优势 短期交易意愿更强 [6] 市场展望 - 基本面偏弱背景下宽信用难有起色 资产荒格局可能延续 利率大方向偏下行 [7] - 需关注个人投资者行为 人民银行资金调控 以及房地产、出口等基本面指标 [7]
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北京商报·2025-08-03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