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设立与目的 -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定和规划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旨在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 -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4] 人员组成与任期 -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 [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6] -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9] 职责权限 - 战略委员会职权包括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及经营战略(产品、市场、营销、研发、人才等)的建议 [1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2] - 委员会审议事项后需形成决议报送董事会,行使职权时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13][1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16] - 会议讨论内容包括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等重大问题,可采用现场、视频或电话形式召开 [17][18]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地点、议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0] 议事与表决程序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非委员董事可出席但无表决权 [23]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每次只能委托一人 [24]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方式 [28][7]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9][40] 会议决议与执行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 [8] - 决议实施过程中,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委员需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可要求纠正并向董事会汇报 [38]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委员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内容 [40] 附则与解释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4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43]
惠通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