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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2025-08-04 00:18

回售条款及价格 - 回售价格为100 20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0 20元/张(票面利率1 5%,计息天数49天)[1][4] -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2025年6月10日至7月21日满足条件)[2] - 回售权行使限制:每个计息年度仅可行使一次,未申报则当年度失效[3] 回售操作安排 - 回售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资金发放日为8月7日[1] - 回售申报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卖出"方向操作,申报失败可次日继续[4] - 回售期间转债停止转股,但继续交易;卖出指令优先于回售指令[5] 其他关键事项 - 若回售后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将在回售期结束公告后3个交易日内停止交易[5]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