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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三省一市立法,打响反内卷第一枪
36氪·2025-08-04 07:36

政策核心与背景 - 沪苏浙皖四地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8月1日同步发布《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长三角历史上首次通过“协同立法”推动区域科技创新 [1] - 决定内容涵盖基础研究共研、成果转化机制联建、职称资格互认与产业园区共建等十九条,意图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制度断点,遏制重复投入、资源内耗和政策套利 [1] - 政策出台紧随政治局会议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和“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的高频信号,旨在用制度纠正“地方竞争逻辑”对创新生态的干扰 [1] 行业历史问题与内卷现状 - 长三角作为中国科技创新前沿阵地,在过去几年成为“科技内卷”主战场,表现为地方政府通过补贴、高估值参股等方式激烈争抢热门赛道项目,导致同一技术团队出现“总部在张江,中试在合肥,注册在吴江”的多地套利格局 [2] - 产业同构现象突出,在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中,曾有12个将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头号重点,11个同时瞄准汽车产业,8个布局石化产业 [2] - 资本端因地方基金或国资母基金兜底而倾向于跟投估值虚高项目,导致投资偏向资源驱动而非技术驱动,国资要求返投也导致资金无法流向最有效率的地方,加剧重复建设 [3] - 产业链结构性失衡,基础研究资金多流向设备购买,中试平台重复建设但利用率极低,部分企业拿下补贴后不急于实际生产,造成资本、技术、政策间的系统性错位 [3] - 以新能源车配套项目为例,宁德时代、比亚迪的核心配套企业被江苏、浙江多地争抢,仅电池结构件项目就被重复招引十余次,地方财政投入数亿元建设标准厂房但多数项目三年未实际投产 [4] 政策具体措施与机制创新 - 决定建立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鼓励跨区域、跨学科、产业导向的基础研究项目联动立项 [7][9] - 由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建设一体化成果转化体系,改变各地自行审批、自行认定的分散局面,并将浙江“先用后转”机制(允许企业先试用科技成果,已成8000多项成果入池,累计试用超2500次)向长三角全域推广 [7][9] - 推进统一的技术转移体系,整合近5万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超590亿元,覆盖苏浙沪皖主要科研单位 [9] - 支持建设“科创飞地”和“中试平台”,解决技术从实验室走向车间的问题,目前合肥与张江之间已有集成电路和高端装备领域的飞地项目运作 [10] - 鼓励开发区和园区开展跨省域合作和联动发展,试图从“共建而不共赢”转向“协同开发”,改变招商政策、人才落户、土地指标等方面的内卷格局 [8] 初步成效与未来前景 -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已启动创新券“通兑”机制试点,实现“企业在哪申请、在哪使用、由哪地财政结算”,首批试点地市包括松江、嘉善、宣城、芜湖等 [11] - 产业链分工协作转向功能区逻辑,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全国每生产10辆新能源汽车就有4辆来自长三角,初步形成“上海研发设计、江苏动力电池、浙江智能化方案、安徽配套生产”的分工雏形 [11] - 决定明确提出防范“无序竞争”,探索财政税收、土地政策、成果转化收益的共享机制,如江苏省与上海嘉定区签署的“先进制造协同区”协议已尝试将跨区域项目的增值税、所得税按比例分配 [12] - 长三角协同立法被视为全国区域治理改革的重要样本,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等正推动京津冀、成渝、粤港澳等区域借鉴其“协同立法+统一执法+要素通兑”模式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