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宣布自2025年8月8日起,对之后新发行的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8月8日前已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到期[1] - 政策采用“新老划断”原则,短期内预计为财政带来337亿元收入,中期随着存量规模上升,税收收入规模将达千亿元左右[1][2] 政策背景与财政影响 - 恢复征税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债券投资已具规模,在“资产荒”背景下安全资产吸引力强,税收优惠的历史使命已完成;二是财政主动寻求资金结构调整,避免流动性过度沉淀在利率债内部[2] - 此举旨在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压力,短期仅考虑新增和到期续发债券规模即可带来337亿元收入[2] - 随着旧债滚动续作及存量规模上升(目前133万亿元),后续利息增值税收入规模大致在千亿元左右,政策从细节着手梳理财税体系,剔除“不合时宜”的税收优惠以提高财政收入能力[2] 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 对债券市场加征税收本质上不算利好,存量债券收益未增加而新增债券收益下降,最终可能以新券利率补偿式上行来消化[3] - 对8月8日后新发国债和金融债利息收入征收3%—6%增值税,会推动新发债券发行利率上行,静态视角下10年期新券与旧券可能产生6—10个BP的利差空间[3] - 由于成本由投资者和发行者共同承担,实际利率上行幅度不会那么明显[3] - 政策公告后,10年国债收益率短期上行后明显下行,收盘时10年国债和30年国债均下行了1个BP,显示部分投资者因新券税收压力更愿持有当前国债,市场买盘力量不弱[3] - 由于新老划断,存量债券(老券)具有税收优势,新券与老券的利差可能走阔[3] 后续关注方向 - 短期需关注央行后续政策方向,因新券吸引力下降可能导致机构参与新券发行投标意愿下降、发行成本升高,央行是否会增加流动性投放来对冲是观察其“合意”利率水平的重要线索[4] - 中期需关注债券投资的税收优惠是否会进一步变化,目前公募基金投资信用债、政金债等债券所获资本利得无需缴纳所得税,而银行自营、券商资管、理财等机构需缴纳25%的所得税,在“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精神下,这些税收优惠理论上也有变化可能[4] - 后续若有公募基金相关的税收政策出台,可能不利于债市的供需结构,但考虑到本次新规未提及取消具体机构,公募基金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在短期内可能延续[4]
从337亿到千亿:国债利息征税新政如何助力财政收支平衡?
搜狐财经·2025-08-04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