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追责7月份5家公司披露涉刑进展
财务造假刑事追责进展 - 7月份有5家上市公司披露财务造假相关刑事责任公告 包括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 起诉或收到刑事判决书等 [1] - 涉及公司包括力源科技 锦州港 瑞斯康达 ST起步和金通灵 [2] - 力源科技实控人沈万中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330万元 [2] 立体化追责体系 - 行政处罚 刑事打击和民事追责形成立体化追责惩防体系 [1] - 锦州港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投资者起诉23起案件 涉案金额553.92万元 [3] - 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已于去年年底启动 目前正在进行中 [3] 监管政策与执法行动 - 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4] - 2024年2月证监会与最高检联合发布8宗证券违法犯罪指导性案例 其中4宗涉及财务造假 [4] - 2024年5月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要求依法从严惩处财务造假策划者 组织者和实施者 [4] 追责范围扩大 - ST起步及前董事长等6人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信息罪被检察院起诉 [5] - 金通灵及6名核心高管因连续6年财务造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5] - 监管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 全面惩处造假策划者 组织者 实施者和配合者 [5] 制度建设与完善方向 - 需完善立法细化刑期标准 增设"连续性造假罪" [6] - 应强化行刑衔接缩短案件移送周期 [6] - 建议扩大追责范围至中介机构等配合方 切断造假利益链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