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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钢琴集团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多项担保规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1] - 对外担保涵盖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多种形式担保 包括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 [1] - 债务种类覆盖多种金融业务形式 [1] 担保申请条件与材料要求 - 被担保人需满足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 [1] - 担保项目需符合相关产业、布局调整及主业方向要求 [1] - 申请担保人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及附件资料 [1] - 申请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债务情况、还款计划、反担保情况等 [1] 担保审批流程与权限 - 担保申请由财务管理部受理 [1] - 财务管理部会同法律事务部进行调查评估 [1] - 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审批程序 [1] - 董事会审议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 [1] - 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征求独立董事意见 [1] - 股东会审议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 [1] 风险控制措施 - 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时 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风险控制措施 [1]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 对方应提供反担保 [1] - 明确多种不得提供担保的情形 [1] 合同管理与日常监督 - 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需订立书面合同 [2] - 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 - 合同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并明确多项条款 [2] - 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 包括登记、跟踪检查、文件保存等工作 [2]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2] 信息披露与制度执行 - 公司需按规定披露担保信息 [2] - 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2] - 制度明确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2] - 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参照执行本制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