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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约1660万元

电价政策调整 -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通知 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将执行低谷电价政策 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1] - 政策仅针对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 合表用户不执行低谷电价[1] - 丰水期(6月-10月)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07:00)电价为0.175元/千瓦时 枯水期和平水期(11月-次年5月)低谷时段电价为0.2535元/千瓦时[1] 公司经营影响 - 因计量设施和营销系统暂不具备条件 公司计划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该政策[1] - 经初步测算 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约1660万元[1] - 政策执行产生的损益将纳入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中统筹疏导[1] 政策实施细则 - 低谷时段用电量纳入阶梯电量计算范围 阶梯电量和加价标准按各地方电网现行政策执行[1] - 政策适用于全省地方电网供区内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