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交易相关进展 ST信通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1] - 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拟向北京多来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不超过2.5亿元 持有不超过7.69%股权 并支付2000万元诚意金 [1] - 公司未及时披露投资进展 迟至2024年4月30日才公告已于2023年9月28日支付2000万元诚意金但交易未达成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五条规定 [1] 责任认定 - 董事长袁义祥、时任总裁曹星、财务总监张秀琴、董事会秘书陶恒亮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2] - 黑龙江证监局对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并可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诉讼 [2] 市场影响与公司回应 - 公告披露前一日(8月4日)公司股价涨停 当日涨幅4.98% 收报6.74元/股 [3]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监管决定 将组织核查并积极整改 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及信息披露管理 [3] - 公司称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承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