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剩余安眠药被判贩毒?“不浪费”应有更好的办法
南方都市报·2025-08-04 21:35
因此,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制力度较为薄弱,既会从源头导致"药品变毒品"的风险,也让缺乏相关 知识的患者在药物剩余后,可能面临处置不当的法律风险。但也需要看到,以思诺思为例的安眠药,不 少患者需要长期服用、频繁开药,医生出于对患者病情和用药便利性的考量,超量开药常常难以避免。 因此,加强对重点领域医务人员教育管理的同时,或可以更严格且成文的机制适当允许特批增加处方 量,让"超量开具"更规范、有据可依。 另外,我国目前仅对一类精神药品的交回做出规定,也应当建立对二类精神药品的回收渠道。有关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交回规定中提到,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有关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 构,并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对于二类精神药品,不妨以奖励性措施鼓励患者主动交回剩余药 品,既提高公众交回的积极性,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精神药品的风险意识。 马某的案件虽未正式落槌,但也有必要对类似事件进行反思,国家管制药品的规范流通需要"既不 放过也不错抓"。当前,随着新型毒品和新型精神药品的出现,毒品犯罪也呈现出新的趋势,除了执法 环节要从严查处,从源头完善的药品开具规范和回收机制也必不可少。保证患者用药便利与安全、防范 药品变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