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起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2025年8月8日前已发行债券(含续发部分)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到期 [2] 政策背景与历史沿革 - 国债发行初期为培育市场免征营业税 2016年"营改增"后改为免征增值税并将地方债和金融债利息纳入免税范围 [1] - 免税政策初衷为吸引资金进入债券市场扩大规模并优化金融结构 [1] 市场影响分析 - 利率债税后收益下降可能引导资金流向信用债、股市或实体经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1] - 债券市场短期或出现波动但整体可控 10年期国债收益率7月中旬较前期低点抬升超10BP至1.75%附近 [2] - 国盛证券预计短期带来340亿元税收收入 长期规模可能达千亿元级别 [1] 行业专家观点 - 恢复征税有助于建设公平统一的增值税体系 当前债券市场规模已居全球第二 [1] - 政策可拓宽政府税收来源对缓解财政紧平衡具有显著意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