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赔钱!“数码博主”发布虚假测评,被判定侵权
南方都市报·2025-08-04 23:46
案件概述 - 广州互联网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1] - 案件涉及一名拥有10万多粉丝的加V数码博主江某发布虚假测评信息侵犯某终端公司名誉权 [1] 案件细节 - 江某在2021年2月至5月期间未实际测试某终端公司产品 [1] - 采用选择性拼接转载差评、侮辱性言论等方式发布虚假测评 [1] - 使用"圾皇""垃圾"等贬损性词汇评价该公司电子产品 [1] - 法院认定江某言论无客观依据且未经合理查证 [1] - 转载信息时未尽到与其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1] 判决结果 - 一审判决江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2] - 另需支付合理开支2.6万余元 [2] - 判决已生效 [2] 行业影响 - 本案明确了产品测评应基于真实测评结果的原则 [2] - 测评人需对转载信息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2] - 判决对规制网络虚假测评行为具有积极意义 [2] - 有助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维护健康市场秩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