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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1] - 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1] 会议出席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51,552,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542%[1]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1,401,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797%[1]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50,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1] 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50,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2] -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50,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2] 议案表决结果 - 第一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1,512,908股(99.9237%),反对35,926股(0.0697%),弃权3,400股(0.0066%)[2] - 中小股东对第一项议案表决:同意110,934股(73.8280%),反对35,926股(23.9092%),弃权3,400股(2.2627%)[3] - 第二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1,521,708股(99.9408%),反对26,926股(0.0522%),弃权3,600股(0.0070%)[3] - 中小股东对第二项议案表决:同意119,734股(79.6845%),反对26,926股(17.9196%),弃权3,600股(2.3958%)[3] - 第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1,511,208股(99.9204%),反对37,526股(0.0728%),弃权3,500股(0.0068%)[4] - 中小股东对第三项议案表决:同意109,234股(72.6967%),反对37,526股(24.9740%),弃权3,500股(2.3293%)[4][5] - 第四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1,512,708股(99.9233%),反对36,526股(0.0709%),弃权3,000股(0.0058%)[5] - 中小股东对第四项议案表决:同意110,734股(73.6949%),反对36,526股(24.3085%),弃权3,000股(1.9965%)[5] - 第五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1,512,008股(99.9220%),反对38,726股(0.0751%),弃权1,500股(0.0029%)[6] - 中小股东对第五项议案表决:同意110,034股(73.2291%),反对38,726股(25.7727%),弃权1,500股(0.9983%)[6] 法律意见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2][6]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6]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6] 备查文件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