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转让概述 - 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转让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9,6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1] - 转让价格为每股22.13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13,111,900元,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 [1][5] -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12] 交易背景与目的 - 转让方宁波震有基于自身资金规划需要而作出本次协议转让安排 [3] - 受让方致远资本认可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 [3] 交易双方情况 - 转让方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人吴闽华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前持有公司股份19,225,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2][3] - 受让方致远资本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备案编码SQJ536,备案时间为2021年5月7日 [6]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标的股份数量为9,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总价款为213,111,900元 [5] - 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首期50%价款106,555,950元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价款106,555,950元于标的股份过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5][6] - 受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8][13]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吴闽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4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持有公司股份19,225,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2][3]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震有持股比例降至9.98%,致远资本持股比例增至5.00% [3] 审批程序与后续安排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14] - 交易双方需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震有科技: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