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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 中国重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交易概述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 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1] - 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注册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25〕XXX号[1] - 交易完成后中国重工将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符合主动终止上市情形[1] 终止上市程序 - 公司将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2] - 上交所将在收到申请后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2] - 若需补充材料 补充时间累计不超过30个交易日且不计入审核期限[2] - 若获批准 公司将在终止上市决定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2] 交易特征 - 本次吸收合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7.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1] - 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2] - 交易实施依据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4月修订)》第九号现金选择权规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