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减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1] - 减持时间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1]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400,000股[1] - 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1] - 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1] 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人寿持有公司股份41,999,999股[1] - 持股比例为4.77%[1] 合规性说明 - 本次减持不涉及阳光人寿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和承诺[1] - 阳光人寿不存在深交所减持规定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2] - 本次减持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