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环境标准体系,推动“十五五”大气污染治理
中国环境报·2025-08-05 08:24
完善环境标准体系的必要性 - 环境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是2015年以来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推手之一 [2] - 当前大气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亟须采取系统性举措推动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1] - 通过标准制修订明确排放要求 可推动工程减排形成稳定减排量 提升减排成效 [2] 现有减排措施的局限性 - 协商减排和应急减排涉及污染源规模较小 减排量规模有限 [2] - 用电监控和烟气在线监测未完全覆盖所有污染源 导致减排成效存在不确定性 [2] - 部分省份在锅炉、玻璃、水泥、陶瓷、砖瓦、溶剂使用等重点行业仍执行较宽松标准 [2] 地方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与优势 - 法律明确赋予省级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标准的权力 [3] - 地方标准可从工程减排中挖掘永久稳定的减排量 减少应急减排对企业生产的干扰 [3] - 通过统一环保底线避免企业因不规范治理形成成本优势 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3] 标准制定的科学要求 - 制定标准需立足地方实际 确保有成熟可行的达标技术且经济成本总体可承受 [4] - 标准修订需借鉴其他地区案例 关注不同规模和产污特征管控对象的执行情况 [4] - 标准制修订需聚焦解决末端排放宽松、无组织排放控制短板等关键问题 [4] 行业覆盖范围 - 重点行业包括锅炉、玻璃、水泥、陶瓷、砖瓦、溶剂使用等领域 [2] - 中东部经济较发达省份仍存在行业标准宽松和技术规范缺失问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