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港交所IPO新规8月4日生效,优化机制利好多方

新规核心变化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份额由50%下调至40% [3] - 回拨机制提供双选项 机制A沿用超额倍数回拨思路但减少比例 公开认购部分最低比例降至5% 超额认购不同倍数回拨比例相应降低 机制B允许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分配比例 下限10%上限60%且无回补机制 公开认购部分最大百分比上调至60% [3] - 保留基石投资六个月禁售期规定 未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 [3] 市场影响分析 - 新规强制保留机构投资者份额 增加机构参与定价积极性 利于公司后市股价稳定 [3] - 以蜜雪冰城为例 两种机制均会降低散户中签概率 [3] - 企业可根据需求选择机制 吸引散户选机制A 控制发行节奏选机制B [3] 政策效益 - 利好机构投资者和大型公司IPO 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 增强市场对各类投资者吸引力 [4] - 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 与"H+A"双重上市政策形成协同效应 为大湾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选择 [4] - 推动IPO理性定价 避免散户过度追捧导致的高价发行后破发及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