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勇,一审被判十四年
公司人事变动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及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1] - 李勇在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等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业务代理及产品销售帮助 [1] - 李勇通过直接或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1] 公司治理状况 - 涉案人员曾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等核心管理职务 [1] - 案件涉及业务代理及产品销售等商业活动环节 [1] - 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并上缴国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