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2025年秋季学期起 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教费
北京商报·2025-08-05 21:54
民办幼儿园相应减免保教费 《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 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财 政部、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西藏,四 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四地州等地区在园 儿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在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方面,《意见》显示,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 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在财政补助方式方面,《意见》提出,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 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同时,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