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10.15亿元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期货日报网·2025-08-06 00:07
资金分配 - 中央财政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0.15亿元 [1] - 资金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应对洪涝、干旱等灾害影响,加快恢复农业生产 [1] 洪涝灾害支持 - 支持北京、河北、内蒙古、广东等地做好洪涝灾后救灾工作 [1] - 重点补助农作物改种补种、农田积水抢排、农牧渔业生产设施及水利工程设施修复等措施 [1] 干旱灾害支持 - 支持山东、河南、湖北等地做好干旱救灾工作 [1] - 重点补助增肥保苗、灌水补墒、调水运水、增打机井等救灾措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