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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生化: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决策程序 - 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1] - 七类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包括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总资产30%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象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 对股东及关联方担保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1]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关联担保特别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 对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2] - 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时 需同步履行关联担保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子公司担保规则 - 公司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为非全资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2] -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时 公司需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4] 担保审查要求 - 财务部负责对申请担保单位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风险分析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4] - 存在七种情形不得提供担保 包括不符合规定范围 产权不明 提供虚假资料 既往担保出现逾期 经营恶化 未落实担保财产 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等 [4] - 申请担保单位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必须与担保数额相对应 反担保财产不得为法律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财产 [4] 担保合同管理 - 提供对外担保必须订立担保合同 合同需符合法律法规且事项明确 [5] - 重要担保业务合同需征询法律顾问意见 必要时由律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5] - 担保合同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5] 管理职责与费用 - 公司财务部作为担保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合同保存 风险跟踪监测和报告 [5] -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间 按担保金额收取0.5%/年担保费用 [5]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的人员将受到经济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5] 信息披露与制度执行 - 公司需如实履行全部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实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