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阳钢铁: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5日上午9:30在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50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2][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15-15:00 [5]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43,293,43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8% [3] - 其中现场出席8人 代表股份1,615,319,565股 占比56.20% 网络出席498人 代表股份26,973,874股 占比0.94% [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出席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两项议案:《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 第一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41,943,242股(占比99.9178%) 反对942,136股(0.0573%) 弃权408,061股(0.0249%) [5] - 中小投资者对第一项议案表决:同意32,835,939股(96.0504%) 反对942,136股(2.7559%) 弃权408,061股(1.1937%) [6] - 第二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2,904,439股(96.2508%) 反对832,836股(2.4361%) 弃权448,861股(1.3131%) [6][7] - 中小投资者对第二项议案表决结果与总体表决结果一致 [7] 程序合规性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后于7月26日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除增加提案外原通知事项不变 [2] - 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