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 沈阳中院裁定拍卖西安正威持有的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2,581,71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1][2] - 拍卖源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1] - 申请执行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4年12月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1] 事项对公司可能影响 - 西安正威持有的32,581,712股股票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质押或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3] - 西安正威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影响日常经营管理 [3] - 拍卖后续涉及公示、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其他来源信息非公司法定信息 [4] -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拍卖进展 [3][4] 备查文件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为本次公告的备查文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