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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IPO定价及分配机制重新“洗牌”,机构投资者和散户谁更受益?

香港IPO新规核心改革内容 - 香港IPO新规于8月4日正式生效 旨在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 平衡本地及国际投资者需求 保持国际竞争力并吸引优秀企业上市 [2] - 新规允许发行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股份分配机制 机制A将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50%下调至35% 机制B允许发行人预先选择10%-60%的固定公开发售比例且无回拨机制 [4][5][6] - 新规要求至少40%的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机构投资者) 相比过去以散户为主的市场结构 当前近90%交易来自机构投资者 此举提升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7][8] 分配机制调整细节 - 机制A采用层级式回拨规则:超额认购小于15倍时公开发售占5%(原10%) 15-50倍时占15%(原30%) 50-100倍时占25%(原40%) 100倍以上时占35%(原50%) [5] - 机制B允许发行人固定公开发售比例在10%-60%之间 无回拨机制 为发行人提供更高弹性 若希望吸引散户甚至可分配60%股份至公开发售 超过原回拨上限50% [6] - 回拨机制调整使散户热门股中签难度加大 例如原超额认购超100倍时回拨50%可使一手中签率达100% 新规下最高回拨35%将显著降低中签率 [4][5] 机构投资者影响 - 配售比例提升使机构投资者能更深入参与定价博弈 减少新股定价虚高和上市后破发风险 例如宁德时代港股IPO曾因份额受限导致部分机构无法参与 [8] - 国际投资者占比提升 近期大型新股的基石投资者和配售机构多来自海外市场 新规适应了当前机构投资者占比近90%的市场结构(原以散户为主) [7][8] 初始公众持股量改革 - 引入市值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非中国内地注册的单一股份类别发行人门槛为10%-25%浮动 A+H发行人门槛为10%或30亿港元市值 [9] - 原25%的固定门槛缺乏灵活性且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 新规允许企业根据发展需要选择上市后募资时机 避免首次上市时被迫出售大量股份 [9] - 新增"初始自由流通量"规则 要求发行人满足特定市值和占比门槛 预计将提升上市后交易活跃度 但增加上市前筹备复杂度 2020-2024年仅少数H股符合新要求 [10] 改革推进时间表 - 联交所于2024年12月19日刊发咨询文件 咨询期至2025年3月19日结束 最终于8月1日发布咨询总结 [4] - 针对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的进一步咨询将于2025年10月1日结束 显示规则优化将持续推进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