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华单模光纤作出反倾销初裁
核心事件 - 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单模光纤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建议征收43.35%临时反倾销税 [1] - 初裁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 案件调查号为23-2025-1 [1] 涉及企业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被纳入征税范围 [1]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被纳入征税范围 [1] - 杭州金星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被纳入征税范围 [1] - 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被纳入征税范围 [1] 产品范围 - 涉案产品为韩国税号9001.10.0000项下的单模光纤 [1] - 不包括低损耗光纤束、光缆以及规格为G.652.D主要用于光学设备的单模光纤 [1] 调查时间线 - 反倾销调查启动时间为2025年3月7日 [1] - 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1] - 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