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召集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 [3] - 会议通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及审议事项 [3]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8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927,722股,占总股本53.4446% [5] - 现场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54,765,382股,占总股本53.2867% [5] - 网络投票股东44名,代表股份162,340股,占总股本0.1580% [8] - 中小投资者股东44名,代表股份162,340股,占总股本0.1580% [8]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4,913,322股同意(99.9738%),14,400股反对(0.0262%),0股弃权 [10][11][12][14][15][16][17][18] -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议案表决结果为147,940股同意(91.1297%),14,400股反对(8.8703%),0股弃权 [10][11][14][15][16][17][18] -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14][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