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芯能转债发行情况 - 2023年11月1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8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8.8亿元[1] -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75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为8.725亿元 另减除发行相关外部费用293.96万元(不含税)后净额为8.68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因2025年8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 触发附加回售条款[2] -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 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时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3] - 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持有人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回售[3][4]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通过上交所系统以卖出方向申报[4] - 回售价格确定为100.40元/张(含当期利息) 当期票面利率0.5%[3][4] - 利息计算天数为292天(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8月13日)[3]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8月25日 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处理[4] 回售期间交易规则 - 回售期间可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4] - 同一交易日同时申报卖出和回售时 系统优先处理卖出指令[4] - 若回售后流通面值总额低于3000万元 将在回售期结束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5]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定回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5] - 回售操作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保荐机构无异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