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龙: 天富龙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2025-08-06 19:3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Yangzhou Tinfulong Group Co, Ltd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联众路9号 [3] - 公司由其前身扬州天富龙汽车内饰纤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816891862979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3]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及保障工作经费 [4]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 [4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7] 股份与股本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 [5]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9,060.4758万股 [5] -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5]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为员工创造幸福,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绿色" [4] - 经营范围涵盖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合成纤维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等 [4] - 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调整经营范围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公司文件权等权利 [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进行股份质押需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 [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2] 重要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 [3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通过 [5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4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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