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52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125.85万元 [2] - 募集资金净额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2]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内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详见2025年8月7日披露的专项报告 [2] 前次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曾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12个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 [3] - 前次授权期限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开展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3] 本次现金管理方案 - 投资目的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3] - 现金管理额度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 [3] - 投资品种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 [4][5] - 决议有效期12个月,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5] - 现金管理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及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5]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发展,且能获得投资收益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回报 [5][6]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6] - 明确禁止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产品不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 [6] - 财务部专人监控产品投向及进展,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核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6]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审议程序及意见 - 2025年8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议案 [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不影响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不损害股东利益 [7][8]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认为其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且符合相关规定 [8][9]
盛美上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