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4日决议召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包含召集人、召开时间、表决方式等完整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 [3][4]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1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披露具体数字 [4] - 现场参会股东5名 持有股份320,290,171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052% [4] - 网络投票股东412名 其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含公司章程等六项子议案)同意股数342,344,560股 占比99.9707% [5] - 特别决议事项获得超过三分之二同意通过 同意股数342,324,712股 占比99.9649% [6] - 所有议案同意率均超过99.96%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0243% [5][6][7]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同意股占比93.8236% 反对票占比3.5567% 弃权票占比2.6197% [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4][8]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经律师事务所验证合法有效 [4][8]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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