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交易结构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 [1] - 交易对方包括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主体 [1] - 公司同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监管认定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2] - 根据监管规定,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需累计计算 [2] - 已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可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2] 历史交易情况 - 公司通过子公司杭州氿奇将扬州瀚格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重庆知微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完成交割 [3] - 杭州氿奇与湖北京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对重庆链宠增资,其中杭州氿奇增资45万元,湖北京芽增资55万元 [3] - 增资完成后杭州氿奇持有重庆链宠45%股权,该交易于2025年5月完成 [3] 交易独立性 -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无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3] - 历史交易与本次利珀科技收购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揽子安排 [3] - 历史交易与本次标的资产不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无需纳入累计计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