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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8-06 22:12

交易主体合规性核查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涉及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 [1] -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主体进行内幕交易相关合规核查 [1][2] 监管合规结论 - 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 [1] - 最近36个月内交易主体无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记录 [1]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交易主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