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交易结构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且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1][2] - 上市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2] - 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2] - 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2] - 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 [2] - 上市公司额外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提供申报咨询、材料制作支持及底稿电子化制作服务 [2][3] 合规性结论 - 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行为均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