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又不是没进去过”,不能让校园霸凌者有下一次说出口的机会
虎嗅·2025-08-07 15:01

学生霸凌案件分析 - 一起典型的学生霸凌抢劫和故意伤害案涉及13名未成年人,其中7名实施抢劫或故意伤害,5名跟风加入"帮派",1名幕后"指挥" [5][6] - 案件覆盖10至18岁未成年人全年龄段,涉及罪错行为升级链条(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6] - 有关部门根据涉案未成年人行为严重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依法采取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刑法实刑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 [6] 分级矫治机制 - 第一级:对"把风""跟风混社会"但未参与抢劫伤害或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不予处罚,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8条"不良行为"进行教育矫治 [7] - 第二级:当家庭不能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时,国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将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 [10][11] - 第三级:对于触犯刑法但"未满16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交由司法所矫正 [12][13] - 第四级:对于已满16岁未满18岁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适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从轻判处有期徒刑 [14][15] 专门学校现状 - 截至2024年底,全国专门学校数量为230所,较2022年底的119所增幅明显,但仍存在供需不平衡问题 [23] - 各地区之间差异极大,上海已有专门学校10所,而河北、山东、内蒙古、青海、甘肃等人口大省却没有一所真正符合标准的专门学校 [23] - 专门学校面临三重困境:僧多粥少、旱涝不均;资源困顿(师资缺口、硬件设施和课程体系不足);家长恶意阻挠 [23][24] 法律与机制改进 - 《刑法修正案(第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降至12周岁 [27]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告别部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不执行"时代 [27] - 越来越科学严格的罪错未成年人矫治和监护人阶梯式惩戒与支持体系正在建立 [27] - 增加专门学校数量并均衡布局,公开成功案例、展示教育成果,为专门学校"正名",增强专门教育的强制执行力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