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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启动,详解最新变化
中国证券报·2025-08-07 16:58

国家医保局8月7日发布消息,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通知,8月6日至25日开展第十一 批药品集采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工作。此次集采共涉及55个品种。 针对报量过程中广受关注的厂牌、比例计算、特殊情况处理、医保定点民营机构及药店参与方式等热点 问题,国家医保局作出详细解答。 Q 此次集采报量工作呈现什么特点? A 此次报量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医疗机构可按厂牌报量。此次集采优化了报量规则,医疗机构可不区分厂牌、按通用名填报每个品 种的需求量,也可以细化到具体厂牌,引导医疗机构认可度高的企业积极参与。 二是要求医疗机构如实准确报量。本次集采原则上要求每家医疗机构每个品种的年需求量不低于2023— 2024年度平均使用量的80%。同时,对于存在临床需求明显减少、业务调整等因素导致预期用量显著减 少的,医疗机构可作出书面说明后按实际需求报量。 三是与基本药物、儿童用药等政策保持衔接。对于基本药物规格,报量系统中专门作出标注,如该规格 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折算比例,并在报量时作出说明。对于儿童适宜品 规,如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医疗机构认为难以替代、报量无法折算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报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