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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利剑”斩断“内卷”链条
期货日报网·2025-08-08 07:46

价格法修订背景 - 近年来钢铁、水泥、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出现"内卷式"竞争,生猪养殖行业价格跌破成本线导致整体亏损,光伏组件"价格战"使企业利润率降至冰点,电动车市场部分品牌亏本销售抢占市场份额[1] - 恶性价格竞争损害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削弱行业创新动力和国际竞争力[1] - 2025年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价格法修正草案》,这是1998年实施27年来首次修订[1] 修正草案核心内容 - 政府定价从"定水平"转向"定机制",通过制定作价办法和规则强化公平竞争[2] - 明确将"低于成本价格倾销"和"强制其他经营者低价倾销"列为不正当价格行为[2] - 新增数字经济领域禁止条款:禁止利用影响力强制捆绑销售,禁止利用数据算法从事不正当价格行为,针对平台经济"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乱象[3] - 完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歧视等行为的认定标准[3] 法律责任强化 -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罚款从5000元提高至5万元[4] - 新增拒绝提供成本监审资料的法律责任[4] - 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修改为"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4] 恶性价格竞争影响 - 低价倾销导致外卖行业差评激增,菜品简配降质,出现高盐重油预制菜或食材新鲜度不足问题[5] - 制造业和服务业为维持低价竞争削减成本,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和创新投入不足[5] - 形成"低质量—低价格—低利润—低创新"恶性循环,阻碍制造大国向智造强国升级[5] 政策意义 - 通过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和强化成本监审,引导企业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6] - 重塑市场逻辑,为企业保留合理利润空间,促进创新驱动发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