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国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 旨在通过严格认定管理、分级评价与改造提升等措施 推动化工园区从规范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1][2][3] 化工园区认定管理 - 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需在2025年8月15日前向工信部报送本地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3] - 工信部将联合多部门对省级细则进行复核 重点核查缺项漏项、放松要求等问题 并于2025年9月15日前反馈整改意见 [3] - 省级管理机构需根据整改意见于2025年10月30日前修订完善省级细则 修订完成前暂停认定新化工园区 [1][4] - 对已认定的化工园区 需按照修订后的省级细则于2025年底前完成复核 [1][4] - 对认定复核中发现问题的园区建立整改台账 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逾期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化工园区认定资格 [4] 化工园区评价分级 - 省级管理机构需组织已认定化工园区对照《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和《化工园区智慧化评价导则》开展竞争力与智慧化分级评价 [5] - 园区自评可采取专家组评价、第三方评价或使用行业协会搭建的评价管理系统 [6] - 评价结果需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 [5] 化工园区改造提升 - 省级管理机构需组织竞争力三级、智慧化初始级的化工园区诊断剖析短板弱项 并于2025年底前制定专业化改造方案 督促其对标改造、提级进步 [1][6] - 支持竞争力二级、智慧化提升级及以上的化工园区在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智慧化转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升 [1][6] - 政策将优先支持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竞争力二级、智慧化提升级及以上的化工园区 在用地保障、资金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 [7] - 实施扩区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竞争力二级及以上 [7] - 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 对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改造提升项目予以支持 [7] 保障措施与支持 - 通过产融合作、产业转移对接活动等 引导要素资源向优质化工园区汇聚 [7] - 有关行业协会、标准研制单位等第三方机构需加强“两个导则”宣贯 健全化工园区标准体系 并提供分级评价、问题诊断、改进咨询等公共服务 [7] - 将总结化工园区在产业耦合、科技创新、智慧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并开展经验交流 [7]
五部门: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第一财经·2025-08-08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