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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65,716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396,571,600元[1] - 扣除发行费用5,196,011.53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1,375,588.47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日到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3] - 资金用途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日起不超过12个月[3] -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专项账户[3] 专项账户设立情况 - 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临时补流资金管理[3] - 开户银行为交通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账户专门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 - 公司与子公司、银行、保荐人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4]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方包括公司(甲方一)、海泰科模具(甲方二)、交通银行(乙方)及海通证券(丙方)[4] - 保荐人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有权查询专户资料并要求银行配合提供[5] - 银行需按月向保荐人出具对账单 并在大额支出时提供支出清单[5] - 协议自各方签署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