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资本收证监局发布警示函 向投资者承诺保本等
监管处罚决定 - 深圳证监局对新动力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5] - 公司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的违规行为 [1][5][6] - 公司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 [1][5][6] - 公司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的违规行为 [1][5][6] 违规法律依据 - 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及类别注明的规定 [1][2][4] - 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及投资者人数限制的规定 [1][2][4] - 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合格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单位标准的规定 [1][4] - 违反第十五条关于禁止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的规定 [1][4] 公司责任人员 - 李树茂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1][6] - 深圳证监局对李树茂个人同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6] 公司基本信息 - 新动力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1日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 - 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1] - 股东包括尚峰、李树茂、程建华三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