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吉安分行被罚120万元 违规处理银承垫款等
行政处罚事件 - 江西银行吉安分行存在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规处理银承垫款、虚列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1][2]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对江西银行吉安分行处以120万元罚款 [1][2] - 相关责任人廖雪俊、吕风梅、郑小敏、赵凯、宋黎翎、胡香琴等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54万元 [1][2] 处罚主体 - 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作出 [2] - 被处罚主体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2]